通知公告

关于进一步严明“五一”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

文章来源:纪检监察党支部   供稿:   发布:张洪庆   文字:   审核:   摄影:   
发布时间:2023-04-27   浏览次数:

2023年“五一”假期将至,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,持续纠治“四风”,巩固整治成果,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。就有关纪律提醒如下:

一、严格落实责任,加强教育引导。全院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落实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和“一岗双责”,发挥好“头雁效应”,严于律己、严负其责、严管所辖。要加强对所属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廉洁文化宣传教育,加强法律法规约束,特别是“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”等相关制度学习执行,持之以恒纠“四风”树新风,把文明过节作为检验主题教育成效的重要标尺,教育党员干部牢记“三个务必”,践行“三严三实”,倡导清廉作风,推进“清廉校园”建设,确保全院政治生态持续优化。

二、树立廉洁意识,严守纪律规定。学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,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,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和学院党委关于纠正“四风”工作的部署和要求,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纳入节日期间工作安排,做到“八个严禁”: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、补贴、奖金和实物;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节礼或土特产品;严禁借节日之机收受礼金、礼品、购物卡等;严禁违规组织公款旅游、公款吃喝;严禁接受下级或者学生、家长任何形式礼品礼金、吃请、游玩、住宿等;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、“一桌餐”或者其他不向公众开放的场所;严禁参加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;严禁违规操办婚庆事宜。

三、强化监督检查,从严执纪问责。学院纪委畅通监督举报渠道,密切关注和发现“四风”问题,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,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。依照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,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,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,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,推动全院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。

举报邮箱: xy6402067@163.com

举报电话:13845350836 13359889058


学院纪委

2023年4月2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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